228又過了。在戒嚴時代這是個禁忌的日子,在民主化時成為充滿政治爭議的符號,但近兩年,卻成為主流輿論冷嘲熱諷的對象,拿著族群和諧的大帽子,指控是炒冷飯的政治操作。過了六十年,228從輿論上由「新鮮變無聊」的過程,不僅令人哀傷,也顯示台灣知識界的無能與偽善。
打著民主語言偽裝的國民黨二代權力集團,對於228這阻擋其執政正當性的大石頭,一直欲除之而後快。在國民黨政治權力高漲後,今年更透過其牢牢掌握的媒體霸權,直接定義228可被接受與不可被接受的意義。中國時報在228當天的社論「真相必須還原,恩仇還給歷史」,就是典型將228視為歷史恩怨,不管是非曲直的族群邏輯。
在這個社論中,認為本省、外省、客家、原住民『其實都一起承擔了時代的悲劇』,也認為在現在,『朝野政治領袖沒有人有資格指責對方是消費228的人,但也沒有人是必須為228負責的人」。悲劇的一代已經過去,把上一代的恩仇交給歷史,真相必須持續追索….228背情的包袱該到放下的時候了。』
這個邏輯的錯誤在於一方面認為必須還原真相,但未待真相出現,就迫不及待的宣布所有的人都是228的受害者。經過60年後,雖然當年的決策者都已經離世,但因緣際會的受惠者與被害者都還存在。雖然現在沒有人要為228的決策負責,但終止228效應持續下去的責任卻逃避不掉。不待真相探明就急著宣判結果,更不去追究這一代發掘真相的責任,以一副慈悲為懷的口吻要對方放下悲情包袱,是何等的傲慢,對228的嚴肅性更是何等侮辱!
228不僅發生在六十年前,也發生在日後與受害家屬沒有直接關係的後代上。以筆者為例,小時候有一段時間父母會叫我會在星期天不去自己的教會,而是陪同祖母到一個小公寓做禮拜。我的印象是聚會中有個非常慈祥的阿嗎,不管我說了什麼惹人生氣的話,總是對我微笑,誇我聖詩唱得好聽。可是與她的兒孫們一起玩時,他們祖父名字始終是像個不可言說的「佛地魔」。除了每個禮拜請來的不同牧師外,禮拜堂幾乎只有我們與這個阿媽家共兩家人。在阿媽離台後,這個小小的家庭禮拜也就結束。我也再度回到自己所屬的教會。
直到解嚴後,我才約略得知那個慈眉善目的阿媽就是228受害者李瑞漢律師遺孀,跟我一起玩的小孩就是李律師的孫兒女們。這也解釋了只有兩家聚會的理由。在今天我仍然很難將那個慈眉善目的溫柔阿媽與苦大仇深的李瑞漢律師娘聯繫起來,可是成長時那個說不出的巨大陰影卻因此有了眉目。但我活在其中之一竟毫無所知,常常希望時光能夠倒流,某些會傷人的話我在當時就不會講。因無知所造成的傷害,比有意傷害更令人憤怒。不僅因被害人無法申冤,同時造成傷害的人也不知該如何負責,日後更因此活在永遠的心結中。在此悲情不是來自對己身受害的怨恨,更多是因無知而成為其中一部份的悔憾。
這兩天媒體宣傳21師在上海會戰時被共軍殲滅,其共軍部隊不少是來自國民黨在台徵員的降兵,以此作為當成歷史在冥冥中為228申冤的例證。台灣人民在228被國民黨屠殺,現在被共產黨在國際圍剿,但還竟可以發明國共內戰為228申冤,對228的強暴莫此為甚。
處理228的基本前提在於真相。為什麼有那麼多與抓人、審問、管理監獄、甚至槍決的有關人士,至今無沒有一個出面告知當時的自身經驗?為何國民黨不釋放相關的黨史資料?為何朝向這方面的努力,都被貼上挑起族群爭議的標籤?更可惡的是,號稱進步的知識社群,平日夸夸其談民主與超越,但爭議發生時就搬出族群衝突的大帽子,弄得每個人都沒責任,都是受害者。中國時報228社論沒有是非的荒謬邏輯就是一例。對責任的稀釋與立場的虛無,使228成為台灣人民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當人民心結無法處理只有無奈被政治消費時,進步知識界指責利用228撕裂族群,其實是自己封建傲慢,不認真做功課,而且還倒打一耙,把自己的責任轉嫁給228受害者。
吳乃德教授曾提醒大家有關哲學家漢娜鄂蘭「平庸的邪惡」之真義為何,但我們進步知識份子對於使人平庸而導致其犯錯的邪惡,又要如何處理呢?228可以這樣面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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